9月29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四某某专程从湟中县来到互助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给办案法官郑俊贤庭长送上哈达和锦旗,感谢法官千里迢迢为其申请保全的财产成功查封。
原告四某某因与被告李某某合伙经营砂石厂,后经结算退伙,被告李某某分两次向其出具借条共计462200元,承诺于2021年6月12日偿还,并将被告所有的房屋一套及装载机一台作为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21年7月28日原告起诉后,被告将上述抵押物全部变卖。9月7日原告向互助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李某某及其妻子的银行账户。经执行局网络査询二被告账户中没有存款,原告申请査封碎石厂中一台价值10万元的反击破机,而且被告正在协商处置该财产。
花土沟镇位于海西州茫崖市距离互助县一千二百多公里,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9月16日天还没亮,郑俊贤庭长等办案人员一行四人开上警车从互助县出发,9月17日下午就赶到海西州的花土沟镇某碎石厂成功查封了反击破机,9月18日晚上10点返回单位。
锦旗上闪闪的金字,表达了老百姓对互助法院工作的认可,对人民法官的敬佩,更激励着每一名法院干警今后继续脚踏实地工作,做好人民的公仆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