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图片 > 巡回审理危险驾驶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巡回审理危险驾驶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1-10-16 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有效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扩大办案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门源县法院将巡回办案及送法下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落实。9月30日,该院在辖区东川镇鸿达驾校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驾校教练、学员、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等30余人参加旁听。

  

  2021年7月23日14时 17分许, 被告人马某某驾驶青CE1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门源县浩门镇旭红小区内倒车时撞到青HN2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受损,后被告人马某某驾驶青CE1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驶离现场。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鉴定,被告人马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5.5mg/100mL。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门源县法院当庭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2000元的刑罚,被告人表示不上诉。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以及法律后果,并提醒旁听人员,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呼吁大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通过此次巡回审判危险驾驶案件,用真实的案例为群众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让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酒驾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那些心存侥幸心理、试图酒驾的人敲响警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警示教育。

  

  


原文链接:http://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013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