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辽市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严明纪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通辽中院强制执行彰显法律权威
近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开鲁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强制执行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该案被执行人赵某某、胡某某于2016年10月雇佣高某为其收割玉米,欠高某工钱5450.00元,经法院判决后,二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甚至还躲避法院执行,跟法院玩起了捉迷藏。
“法官快来!他现在在家!”
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通辽中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启程赶到胡某某家中,看到法院干警来到,胡某某却躲到自家洗手间将门反锁不出来,还让其78岁的老母亲将洗手间门堵上不让任何人进入。一个多小时耐心说服教育未果,执行干警随即宣读搜查令,破门而入,将胡某某拘留。
被带到法院后,胡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将1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谅解,并对法院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此案圆满执结。
各基层院集中力量全面展开“以案促改、严明纪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自9月15日以来,全市法院出动警力160人,警车78辆,拘传30人,共计执结案件1863件,执行到位金额81228227.1元,限制高消费173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15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