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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保障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破题“钥匙”

发布时间:2021-10-16 来源: 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保障。在我市基层治理中,如何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日前,重庆日报邀请市司法局、合川区委、荣昌区委有关负责人说体会、谈打算,探寻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钥匙”。

  访谈

  市司法局:推动基层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良好的基层治理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种及灵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推动基层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种及灵表示,下一步全市司法系统将通过加强行政立法、深化放权赋能、筑牢调解防线、优化法律服务和强化普法宣传五个方面,用法治推动基层治理工作。

  在加强行政立法方面,要强化应急管理、信访调解、物业管理等基层治理重点领域立法,加快网络治理、数字治理、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进度,确保基层治理于法有据。

  在深化放权赋能方面,要完善部门、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积极推动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置权等行政权力下放至基层。

  在筑牢调解防线方面,要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选优配强调解员队伍,加强警调、访调、诉调“三调”对接组织和房地产、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在优化法律服务方面,要优化升级“12348”重庆法网,加强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综合性、多样化、高质量法律服务。

  在强化普法宣传方面,要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合川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合川区委书记郑立伟说,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这次召开的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将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郑立伟介绍说,近年来合川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创新。比如今年开始推行的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和法律援助“四个零”服务(服务接待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就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模式,实行法律援助服务前置,让群众可以先申请法律援助,后期通过快递送达补齐审批材料,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推行法律援助等制度,以法治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郑立伟表示,合川区将不断深化“容缺受理”便民惠民工作,进一步明确“容缺受理”流程、范围和时限,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科学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规范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将城镇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化‘枫桥经验’合川实践,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郑立伟说。

  荣昌区:依托“小院讲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荣昌区委书记卢红说,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体系,市委召开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基层治理工作,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卢红说,荣昌区近两年来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依托群众家门口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小院讲堂”,创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新风小院”,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荣昌区探索缩短基层治理半径,将10到30户村民组成的“小院”作为乡村治理的基本单元,每月定期开展讲理论、讲政策、讲法律、讲科技、讲健康、讲典型、讲变化的“小院讲堂”活动,实现群众需求“不出院”就能收集,新的思想和政策“不出院”就能听到,身边事“不出院”就能解决,促进乡村治理由“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荣昌区通过“小院讲堂”创建三治融合的“新风小院”,使农村院落吹起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新风。

  卢红介绍说,2020年以来,荣昌区494个“小院讲堂”中有220个已成功创建为“新风小院”。通过这些小院,荣昌区开展了“千万市民学法律”“法润乡村”“小威送法”等普法服务1200余场次,还结合小院民俗、乡土文化,融入乡魂乡愁元素,投放增添法治标语、楹联、漫画等文化产品,开展系列寓教于乐的法治小品、曲艺演出,营造了“出门见法、抬头念法、处处有法”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在荣昌,‘新风小院’正围出乡村法治的‘大院’。”卢红表示,下一步荣昌区将继续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小院讲堂”创建“新风小院”,每年创建不低于100个“新风小院”,让全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全市法治乡村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案例

  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相结合  快速化解行政争议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呈现多元化趋势,特别是征地拆迁、工伤认定、信息公开等行政争议逐年增多,行政复议案件成倍增长。巴南区在实践中发现一些案件虽经复议,但“案结事未了”。为此,巴南区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两项制度相结合,快速化解行政争议,做到了“案结事了”。巴南区“复调结合”经验已在全市推广。

  2018年,市民李先生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被派遣至巴南某镇街从事保洁工作。2019年10月的一天,他在工作时被一车辆撞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4月,相关部门认定了李先生的工伤情况,但是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遂提起了行政复议。收到复议申请后,巴南区司法局认为这起行政复议有调解结案的可能,立即启动“复调结合”机制,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征求双方意见。

  在双方都同意调解后,负责调解的镇街司法所立即联系了交巡警部门,了解交通事故的处置及事故理赔情况。随后召集了当事人双方与专业调解员,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了梳理。

  通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指导,双方都对自身的责任和权利有了明确的认识,希望进行和解,并最终经过多轮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巴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工作中,哪怕是案件事实很清楚的情况,也会因复议诉讼程序要求,导致当事人耗时耗力在打官司上,例如李先生认定工伤这起案子,如果走完复议诉讼程序,李先生的家属哪怕能胜诉,也将耗时两三年,为此,巴南区推出了“复调结合”,就是想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从而更好化解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yfzs/202109/t20210930_9776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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