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全,男,1942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一级律师,重庆市首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重庆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贸委仲裁委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律师协会会长等职务。
他译有42万字的铸造资料,为三线建设作出贡献。从事专职律师40余年间,先后办理刑事、民商、行政案件逾千件,代理重庆航天研究院诉江苏无锡一企业拖欠货款案、重庆机电设备公司诉某开发商拆迁还房安置案、重庆杨家坪饮食服务公司经营商场拆迁案等案件,涉案金额达数亿元,帮助数万人挽回经济损失,为企业重生、人民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在处理涉外领域的案件中,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硬朗的谈判作风,寸理不让、寸利必争,极力为中国内地企业引进技术、吸引外资,赢得中外客户的尊重与敬佩。1988年,历经30天的技术和法律谈判,为重庆轮胎厂从英国邓奴普公司引进轮胎生产技术和设备,获得市长表扬;1997年,参与重庆巴山仪表厂引进国外陀螺技术谈判,让该厂起死回生、一年转盈。2003年,先后为重庆18家企业上市、审查财务资料等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筹资54亿元......由于成绩突出,先后获“全国优秀律师”“四川十大律师”“重庆十佳律师”“重庆优秀技术人员”“诚信执业百优律师”等称号。1993年被国家人事劳动部、司法部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9年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以文鼎新令先行
王令,男,1979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市监狱管理局研究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余年,先后在西山坪所、市戒毒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多岗位锻炼。
他每年牵头起草全系统工作报告、工作汇报等近100份综合性材料,审核修改各类文稿数百份,经常在新华网、法治日报、重庆日报等中央和省部级媒体发表文章,先后荣获重庆青年人才论坛·司法行政子论坛一等奖、市委组织部“七一网”好新闻大赛一等奖。
他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新闻宣传战线上,参与组织策划宣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刘玉美;在共青团战线上,推动市司法局团委连续获得全市共青团工作目标考核特等奖;在市委政法委挂职期间,参与编制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协调推进全市依法治市专项组工作,得到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在监狱法治战线上,每年组织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合同1000余份,筛查法律风险案件100余件,为防范监狱执法风险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勤奋工作,勇于争先,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公务员”、20余次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重庆市优秀团委书记等表彰。
北碚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
北碚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是全国首个女性艾滋病戒毒专管大队,成立于2008年8月,肩负全市戒毒系统女性艾滋病戒毒人员的收容矫治工作。这支“在刀尖上行走”的铿锵玫瑰,以女性的爱心、细腻和温情,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默默奉献在随时可能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风险的高危岗位上,为平安重庆建设作出贡献。
大队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的工作方针,抓班子强队伍、抓培训强素质、抓教育强作风,队伍讲政治、作风硬、能力强。
面对管理对象的特殊性,面对职业暴露的危险、亲人的反对、朋友的误解等,全体民警服从安排、迎难而上,没有丝毫怨言,战斗在一线、奉献在一线,抱着“不歧视、不放弃、不抛弃”的信念,把党和政府对艾滋病戒毒人员点滴关怀、真情帮扶,融入到管理、教育、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用大爱和包容拉近与艾滋病戒毒人员的距离,赢得了戒毒人员的尊重和信任,点燃了生命的希望。
自建队以来,大队先后记集体三等功2次,2012年被命名为“重庆市青年文明号单位”,2013年被命名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2015年被评为“重庆市平安重庆建设暨社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最美警察1名,重庆市先进工作者1名,重庆市巾帼建功标兵1名,70余人次荣获上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