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近日,省司法厅印发《辽宁省第二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七个方面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应的整治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
重点整治: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及时、不全面;
(二)对下领导、指导监督落实不力;
(三)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
(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五)制定政策脱落实际,只管出台文件不管督促落实。
二、整治机关作风顽疾
重点整治:
(一)责任心不强、方法老旧、工作效率低;
(二)担当作为不够、拿习惯当规矩;
(三)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随便上访告状,遇到问题绕道走、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
(六)肃清张家成、姚喜双等人的恶劣影响上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三、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
(一)不了解有关制度政策、不如实记录填报;
(二)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三)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对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人员和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对涉案对象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
(五)以各种方式搞利益输送,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过问和干预案件;
(六)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
四、整治影响执法公正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
(一)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规为社区矫正对象调整管理教育处遇等问题;
(三)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四)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五)引发涉法涉诉信访负有直接责任和过错。
五、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重点整治: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三)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
(四)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可能影响干警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劳务合作企业内参股、工作或者提供中介服务等。
六、整治推进法治建设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
(一)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及时;
(二)立法辽宁特色不够,缺少原创和创新性制度设计;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出庭不出声”;
(五)行政复议功能作用发挥不够;
(六)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
七、整治全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
(一)罪犯家属会见的高频需求和办事接待的服务漏点;
(二)监狱大宗物资采购;
(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不尽职尽责,虚假承诺,社会诚信度低;
(四)监狱戒毒单位的清廉建设、厅局机关的模范建设等“小切口”问题。
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联系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一督导组。邮政信箱地址:辽宁省沈阳市A002号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