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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1-10-17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联合开展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活动自2021年8月部署以来,经过一个多月的申报和初评,共推选出67件法治事件、118名法治人物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网络投票于10月16日00:00开始,至10月20日24:00结束,为期5天。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票1次,每次最多可选择10个候选事件和10个候选人物。

  投票要求: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委会的评定参考之一。严禁各类刷票行为,刷票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范围及标准为:

  近年来发生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法治陕西建设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推动性的典型事件;法治陕西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有影响、能够充分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具体标准如下: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创新举措,能够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典型事件。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定事项;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或者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产生活、社会安全、环境治理等方面新期待和新需求的典型事件。

  3.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典型事件。

  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其他事件。

  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范围及标准为: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法治陕西建设某一领域有重大建树、突出贡献、强烈号召、深远影响的典型人物。具体标准如下: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在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中成就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人物。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典型人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诚为民服务、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3.积极参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等重大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典型人物。

  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其他人物。

  评选活动详细情况,请登录法治陕西网(http://fzsx.gov.cn/)或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http://sft.shaanxi.gov.cn/sftww)“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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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网址:https://u1585770.viewer.maka.im/k/NRPZGGNZW1585770?t=1634302908006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01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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