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天津海事法院充分发挥驻河北省审判庭服务保障京津冀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窗口作用,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该院秦皇岛审判庭先后妥善调处多起重大海上人身伤亡、船舶驶入养殖区事故引发的海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据悉,2020年10月,河北省唐山沿海发生一起货船与渔船碰撞事故,造成渔民失踪或死亡。2021年6月,两名死者的家属将渔船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船所有人等多方被告诉至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
立案后,死者家属多次向法庭表达希望尽快得到赔偿款以平衡家庭各项开支的强烈意愿。考虑到两个家庭经济困难,审判庭果断放弃等待另案中关于渔船和货船对事故责任比例判决结果的既定审理计划,在各方委托手续齐全后,迅速组织死者家属和各被告代理人集中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承办法官反复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工作,引导各方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预期,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将涉案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等非案件当事人一并纳入调解工作,情理并重地向各被告分析两案中存在的包括死者下落不明、被抚养子女幼小等特殊因素,使各被告深刻认识到事故对两个家庭所造成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从而最大程度地为死者家属争取利益。
经过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历时两个昼夜后,各被告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反复修改调解协议,最终确定了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分期付款的方案,为死者家属在短期内拿到足额赔偿款赢得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