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法院刑庭法官汤娜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该案系重庆市首例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审理的案件。24小时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和速裁法庭,无缝对接、密切配合,完成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至法院开庭审理宣判的“一站式”速裁程序。
2021年8月3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桥北路往璧山区方向行驶,行驶至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花千树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6mg/100m1。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刑事速裁“一站式”办案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双赢”,体现了刑事审判公正高效司法的理念,展现了司法审判“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