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个小时,我联系下亲戚借钱,把欠张某的钱还上......”,迫于被执行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新郑市龙湖镇赵某在新郑法院执行局向亲戚寻求帮助,把拖欠张某的2万元执行款还上,案件执结到位。
2021年6月份,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因拖欠工资纠纷,赵某被张某诉至新郑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偿还张某拖欠工资款及利息。赵某因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被列为被执行人后,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依然置若罔闻,至今没有履行。2021年10月16日清晨,新郑法院开展周末集中突击执行活动,赵某被纳入集中执行失信人名单,最终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锻造清正廉洁的过硬执行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打造诚信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保障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果,新郑法院执行局10月16日、17日利用周末被执行人回家休息容易被找到的因素,开展涉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也是该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效展现。
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的案件,该院执行局在开展集中执行前,执行干警对现有执行案件进行了再梳理,提前排查相关线索、规划行动路线,确保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周末两天的集中执行效果明显。活动中,执行局干警按照既定的排查地点和路线,兵分四路逐一敲响了被执行人的家门,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做好家人的释明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敦促其做好协助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35人次,车辆10辆次,拘传18人,现场和解4件,拘留1人,扣押车辆1台,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资金53.15万元。
涉民生案件关系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是该院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展现。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以强有力的声势树立了法律权威,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