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3日,芜湖中院破产庭庭长王琼一行至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对破产案件进行调研指导,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钱亚,破产合议庭及各承办人参加会议。
会上,破产案件各承办人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并对不能结案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结案的时间节点进行了初步预判。听取汇报后,王琼逐案给出建议,对如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了予以详细的指导,同时针对今后破产案件审理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镜湖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赵凌表示,镜湖区法院将加强解读研判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评价;加强与政府联系,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加强破产审判团队业务能力素质的培养;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建立破产管理人定期报告制度。
钱亚表示,镜湖区法院将以芜湖中院本次指导为契机,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各项质效指标,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