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标准,切实解决涉土地管理领域“执法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10月15日,省法院行政庭及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部门在省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座谈会。
座谈会上,围绕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规范土地执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履行法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沟通,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认为,为落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战略,相关单位必须扛牢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大沟通衔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司法;在涉及国家或者省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方面,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执行“先行用地”制度,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在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方面,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统一复议和裁判标准;在构建良性互动方面,要加强联合调研、案例宣传、培训合作,落实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在保证法律适用统一方面,要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
与会人员表示,在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的关键阶段,省法院行政庭组织召开这次协调座谈会恰逢其时,很有必要,是开门迎整顿的具体举措,为推进建章立制方面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各方将就会议提出意见开展深入研讨,力争达成共识,推动我省土地管理领域执法、复议、司法等方面的业务指导,促进依法行政。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兰州中院、兰铁中院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