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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时任苍梧县爽岛电厂党支部副书记、厂长莫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共计26000元,用于公务接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莫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这正是——
众目睽睽上烟酒,
顶风违纪触高压。
漠视法纪饱口福,
党纪政务把你抓”。
(苍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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