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耕勤勉善作为
刘明,男,中共党员,二级高级警长,现任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担任大队长期间,他对标“创放心岗位,干一流工作”,创新运用“以会代训”“集体会诊”等办法,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他编写的戒毒人员行为养成“三字经”,以言行的设计和训练的推广,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大队先后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担任政治处副主任期间,他主持拍摄《支部党员大会的组织与实施》等示范片,规范“三会一课”;总结提炼新民警“四步训练法”,为其快速适应岗位指明方向;修订制定《民警行为准则考核办法》等制度规范,编写车间等五大岗位值带班民警职责流程,组织拍摄《车间带班民警履行岗位职责一日工作流程》示范片,全力推动场所“一体三化”建设。
担任政治处主任后,他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总结了“一谈、二议、三统、四跟进”后进支部“四步帮扶法”,形成了融“训、建、帮、考、放”一体的支部建设体系,提升了场所党建工作水平;他以规范化为抓手,编写了《党建规范》《警务勤务规范》等手册,促进了场所队伍建设水平;他以廉洁自律为准绳,克己奉公,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老骥伏枥 情系普法
周贵全,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退休干部。2006年被重庆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1995年,周贵全同志从长寿区司法局退休后,依然保持着一位老共产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退休不退岗,卸职不卸责,几十年如一日,长期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宣讲法律知识,全身心致力于法律知识的传播与普及。多年来,他坚持做到“有求必应、有请必到、场场见实效”,先后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千余场,听众达数百万人次。
他特别关心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亲自审定法治宣讲提纲《用社会主义道德法治观念指导青少年的思想行为》,撰写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造福社会》被选入《长寿公民文明教育读本》,用鲜活的案例、朴实的道理将普法的种子植根每一名青少年心中。如今,周贵全同志仍以一颗热忱的心、执著的追求和顽强的毅力,坚持普法宣传不松懈,经常给社区居民普及《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用一名司法行政人爱党爱国的赤子情怀,为人民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奉献光和热。
重庆市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重庆市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自2003年设置以来,负责全系统离退休人员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积极用服务和奉献连接晚霞与朝阳。2005年被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事局表彰为“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以凝心聚力为出发点,狠抓老干部待遇落实。严格兑现老干部政策,努力提高老干部生活待遇,让老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先后出台《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等规章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老同志历史遗留问题和老干部实际困难,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机关老干部人数多,高龄、高发病的实际,坚持“四访一庆”,做到登门、知情、解难、暖心,积极把党的温暖传送给每一个老干部。以延伸人才资源开发为着力点,狠抓老干部组织引导。创新老干部工作服务机制,通过协会交流使老干部工作融入社会。强化支部建设,组织老干部讲党课、作报告,引导老干部传递革命精神,弘扬革命传统。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司法行政专题调研、担任法律服务督察员,让老干部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以促进行业精神文明为切入点,狠抓老干部文体活动。督促、指导全系统强化老干部阵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规范日常管理,为老干部开展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成立老干部合唱团等文体组织,开办时事等知识讲座,积极用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生活。定期组织全系统老干部参观革命故居、参加疗养等,让老干部真切享受到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