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高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部署和要求,10月19日20时,玉泉区法院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
“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启动
行动现场,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李生忱副院长督导,确保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稳步进行。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李生忱副院长向执行干警了解案情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
采取强制措施1人
10月19日夜间,共计执结结案7件,执行到位标的31.49万元,出动警力51人次、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6人,采取强制措施1人。10月19日全天共计结案15件,执行到位标的194.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