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陕西省司法厅牵头组织开展清理全省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相关工作,按照效率再提升、费用再降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对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助力我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强制登报公告事项521项,其中取消事项50项,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事项174项,保留事项297项。省级部门共有强制登报公告事项29项,其中取消事项9项,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事项7项,保留事项13项,现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各市(区)共有强制登报公告事项492项,其中西安市23项、宝鸡市88项、咸阳市53项、铜川市43项、渭南市27项、延安市16项、榆林市11项、汉中市34项、安康市72项、商洛市89项、韩城市13项、杨凌示范区23项,已陆续在本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陕西省司法厅将加强对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相关工作的日常督导,动态管理强制登报公告事项清单,进一步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不断推进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