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供身份证,办一张银行卡,然后到手机店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贷款不用还,还可以轻松赚到几百块钱”,这样的兼职广告你可见到过?是“陷阱”还是“馅饼”呢?
近日,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侦大队打掉一个专门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付款,骗取金融服务公司贷款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日前,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一金融服务公司报警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该公司的金融服务项目,在手机营业厅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后,不支付贷款。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和营业厅的视频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办案民警迅速制定抓捕方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该诈骗行为和方式供认不讳,并清晰交代了其组成的诈骗团伙的分工。李某某供述称,其是因为一次在网吧上网时拾到一张身份证,然后他便试着用拾到的身份证去手机营业厅办理了分期购业务,没想到居然真的让他拿到了手机,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就将拿到的手机卖掉套现。在这次经历中,让李某某对这种看起来轻松的“赚钱”方式产生了兴趣,随后,他便伙同张某、孙某某等人专门从事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分期购骗领手机的业务。首先李某某在各种QQ群发布“只要提供身份证,办一张银行卡,就可以挣500元-1500元不等”的虚假招聘信息,引诱被害人上钩后,张某和孙某某负责约见客户并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告诉客户只要按照程序办理一张信用卡并办理分期购业务,就可以拿到200元-到500元的“兼职费”,后期贷款也不需要其归还。取得被害人同意后,将客户带至手机店。到店后,李某某会交代客户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前告知其办理业务所需要填写的工作单位及其他详细信息。等一切就绪后,他便将客户交给金融公司的业务员,由业务员为被害人办理手机分期购业务。业务通过审核后,客户会将刚购买的手机交给李某某,李某某则会按照事先约定的“酬金”支付给客户报酬,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拿到手机后立即变卖套现,随后逃之夭夭。通过这种方式,李某某等人先后为近100名客户办理了手机分期购业务,骗取金融服务公司30万余元,同时给办理分期购的客户造成不良征信记录。
随后,侦查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供述,将涉案团伙的其他6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已经成功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