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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川公安在全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26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10月22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电子证照全省推广应用新闻通气会,通报今日起,四川公安将在全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近年来,四川公安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效提升四川公安服务质量与水平。四川公安依托跨网交互和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系统的深度对接,通过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向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户政、出入境类办件数据195万笔,有效解决困扰政务服务人员在系统间重复登录、二次录入的痛点问题。省公安厅充分利用省政府政务云基础设施,政务云与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安全交换平台和四川公安移动警务数据交换通道,搭建起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公安网的跨网交互平台,为电子证照系统的建设奠定基础。

  2021年7月,省公安厅积极启动四川公安电子证照建设。省公安厅科信总队、乐山市公安局会同省公安厅治安、网安、基层基础、交警、法制总队、特警等警种部门,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应用场景梳理,完成系统建设攻坚、业务协同共享等工作,按照公安数据安全要求,依托跨网交换通道,完成电子证照系统建设,9月22日在乐山市开始为期一月的公安电子凭证试点工作。截止目前,乐山已有169家网吧、1419家旅店正式启动电子身份证“亮证”上网、入住,四川居民共申领电子凭证5600余人次,亮证使用5500余次。

  据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凭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签发,且具有唯一电子签名,他人无法伪造,亮证页面具有倒计时,截图无法使用,能够有效保障数据安全。电子证照采取“一次一验”,群众在每次亮证时,都需要输入“亮证密码”,极大降低被冒用的风险。在特定范围和场景,经核验无误后,电子凭证所载信息在全省范围内与对应实体证件所载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四川居民在“天府通办”移动端即可申领属于自己的居民身份证等电子凭证。目前,四川公安机关已完成对旅店及网吧系统的升级改造,省内居民在未携带身份证时,已可使用居民身份证电子凭证在省内旅馆、网吧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电子凭证也可用于街面巡逻盘查。

  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有关负责人在通报中介绍,目前四川公安正全力推进全省统一的跨政府部门“户口迁移一件事”“居住证办理一件事”“身故一件事”“身份证补办”等业务在已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的基础上,依托省大数据中心提供的电子证照共享及核验服务,向相关部门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电子信息核验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线上办理平台,以“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实现群众办事申请材料简化、一次申请多个政务事项可同步办的需求。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融合资源、融通业务、融接机制、共建载体、共治数据、共享平台”的“三融三共”工作思路,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强化电子证照在共享服务方面的应用,抓好四川公安电子证照建设,切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材料,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与满意度,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392/2021/10/25/a4aed296b3504fbb85ba26b4f98cbc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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