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全力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与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高效联动重拳出击,强力打击被执行人嚣张气焰。10月20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全力协助下,成功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司法拘留。
2018年2月,滁州某汽车公司与重庆市某运输公司签订《专用汽车买卖合同》,重庆市某运输公司向滁州某汽车公司购买20台运输车,单价46.18万元,总价923.6万。重庆市某运输公司支付完定金40万后将20台车辆提走使用,但剩余尾款迟迟未给付,经滁州某汽车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重庆市某运输公司支付滁州某汽车公司购车款883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重庆市某运输公司、法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冻结、扣划银行账户58万元并查封该公司名下运输车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前往重庆查找被执行人,在其居住小区、社区、公司都均未找到,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时,在该公司门口遇到了正要进门的被执行人李某,通过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协助下成功将其拘传至该院,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劝说无果后,决定对李某进行司法拘留。为了确保司法拘留顺利实施,江北区法院执行局派出干警协助办理拘留事项,在得到当地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前体检。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送进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