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9日,十余名执行干警驱车直奔被执行人林某的住处,敲开了林某的大门,准备对其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强制清空,迫于压力,林某主动缴纳保证金5万元并书面承诺10天内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杜某协商还款事宜,如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将自行搬离。
2014、2018年,林某分别从杜某、李某处借款20万元和3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因林某无力偿还借款,二申请执行人先后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林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二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申请执行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林某名下暂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最近,执行干警通过线下调查发现林某在谯城区某小区购买有商品房一处,立即对该处房产进行查封并张贴迁出公告,责令林某及实际占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内的物品清空,但林某对迁出公告视而不见、无动于衷。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对该处房产强制腾空,当天在面对房屋即将被强制腾空的情况下,林某及家人现场缴纳了保证金并承诺积极与二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10月22日,二申请执行人与林某一起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林某先期偿还部分借款,双方就剩余部分的借款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