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日前作出向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潘东升同志学习的决定,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决定指出,从警37年来,潘东升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数十年如一日,忠诚履职尽责,忘我拼搏奉献,将毕生精力和心血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潘东升同志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榜样典范,是在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
决定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广泛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活动。要学习潘东升同志不忘初心、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要学习潘东升同志人民至上、勤政爱民的赤子情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好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学习潘东升同志尊崇法治、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执法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潘东升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注重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充分展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办法,丰富载体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实成效。要抓好统筹结合,把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化英模教育、弘扬英模精神的重要内容,持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注重学以致用,切实把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全警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