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法院高效审结了一起申请撤销宣告失踪判决案。因失忆失踪22年的范某终于“恢复身份”,这一切还得从1999年3月说起......
1999年3月,范某某突然失忆,离家出走,与家人失去联系。2003年,范某某之父向法院申请宣告范某某失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范某某失踪。
据范某某自述,其走失后一直在辽宁省丹东市生活,2021年8月,范某某突然回忆起自己在天津的家人及住址,遂打车至天津寻亲。在派出所的帮助下,范某某找到其姐范某君,姐弟俩相认。此后,范某某因工作关系回到丹东市,范某君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范某某失踪判决。
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全面了解案情,考虑到范某某作为失踪人,无法正常行使各项合法权利,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及时解决困扰范某某的“急难愁盼”问题,法院高效、迅速推进案件进展。一方面,法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调取范某某现居住地等有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考虑到范某某作为被宣告失踪人,没有身份证件,无法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只能通过打车来津开庭,往返路费高达数千元,为减轻范某某诉累,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安排互联网开庭,并于庭后两日内迅速作出民事判决,撤销范某某失踪宣告。
案件中范某某被宣告失踪后,因无相关身份凭证,生活处处受限,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南开法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通过更加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高效帮助被申请人重获公民身份自由,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