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2日,被执行人张某将拖欠申请执行人魏某6年之久的交通事故赔偿款2.8万余元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4年5月,魏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亳州市工业园区药都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时与张某驾驶他人的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魏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魏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2015年4月,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张某在扣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仍需赔偿魏某2.8万余元。
2015年11月,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到张某位于河南省永城市家中寻找,均未果。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张某家中除了仅有一处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再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松对该案的执行,特别是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和“常态化凌晨出击”行动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到张某的家中寻找,但每次都吃了“闭门羹”。
10月21日,执行干警突然接到魏某打来的电话,得知张某现正在家中的消息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张某的家中,快速的将张某强制拘传至法院,同时一并将张某新购买的小型轿车强制扣押。当天晚上8时许,张某被强制拘传到庭,经执行干警严厉批评教育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承诺回去后积极凑钱还清赔偿款。次日下午,张某将全部赔偿款打至法院账户。最终,该起持续6年之久的涉民生案件顺利的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