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提高我省破产管理人整体素质,增强破产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的水平,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的协作对接平台,在我院和省司法厅的共同推进下,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开展。目前,筹备组已草拟了协会章程,获得了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同意召开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批文,并发布了《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批会员招募公告》,协会正式成立已进入倒计时。
附:《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批会员招募公告》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批会员招募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管理人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破产审判质效提升,更好服务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省司法厅、省高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等15家单位发起成立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现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会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会员条件
(一)会员分类
会员分为三类:
安徽省各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机构通过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入册会员。
安徽省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即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经申请批准,成为团体会员。
虽未入选管理人名册但是有志于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等清算机构、其他从事并购重组、企业管理、审计评估、财产拍卖等破产相关业务的组织及个人自愿申请本会,成为观察会员。
(二)招募对象
1.拟招募单位会员150名左右。
2.拟招募个人会员50名左右。
(三)入册会员、观察会员申请加入本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协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近三年未因开展与破产有关业务受到行政处分。
二、申请入会流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协会筹备组审议;
(三)参加第一届会员大会;
(四)登记会员名册。
根据协会章程审核、确定会员人选,在协会成立后根据协会章程及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登记于会员名册,颁发会员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项要求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下载、填写《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之前,将该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haba2021@163.com,邮件主题请加注“单位名称+省管协会员申请”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及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邮寄至筹备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中心写字楼12楼)。
(二)本次会员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会资格。
特此公告。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组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葛媛媛、葛瑞琦
电 话: 0551-62643508、15055154299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中心写字楼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