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1日,明光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三界法庭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经过和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到被告管某因危房改造,政府给予了6000元的补助。但是由于发放补助金的工作人员的疏忽,错发成了20000元。之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催要,管某皆以家里没钱为由拒绝退回。后原告朱某为被告管某垫付了14000元的补助金,并由被告管某出具了借条。后期朱某多次向管某催要,管某只偿还了4000元,剩余借款则拒绝偿还,并且每次朱某上门催要都会被语言攻击,沟通无果,故朱某将其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承办人了解具体情况后,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点在管某家中进行调解。承办人到管某家中后,首先对管某进行法律讲解,让其知道之前多领的补助款系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最终,经过承办人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