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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政声:全力追捕“漏网之鱼”,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重要战役!

发布时间:2021-10-30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局之年“十件实事”中的第一件实事。今年4月以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闻令而动、强力推进,打造突击队、打好协作战、打出组合拳,形成了强大的追逃声势,取得了较大进展。

  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必须一网打尽、除恶务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拿出缉拿“漏网之鱼”的有力举措,力争年底前境内逃犯全部缉拿归案、境外逃犯到案率大幅提升,带动攻克一批大要案件,在这场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要战役中,务求取得全胜。

  一、充分认识追捕“漏网之鱼”行动重大现实意义

  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是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的第一件实事。如果涉黑涉恶逃犯不能及时抓捕归案,必将影响案件办理进展,影响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局之年总体成效。追捕“漏网之鱼”行动重要、意义重大。

  ——追捕“漏网之鱼”是常态化开局之年的重要战役。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严打高压下,在逃人员的藏匿空间被极大压缩,追捕到案和主动投案的人员持续增加,但剩下尚未归案人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追捕“漏网之鱼”成效是检验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局之年意志是否坚决、行动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志,务必提振精神、集中精锐,持续释放“只要一人在逃,追逃就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实现对“漏网之鱼”应追尽追。

  ——追捕“漏网之鱼”是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漏网之鱼”相当部分是涉黑涉恶组织的主犯、骨干成员,即使潜逃后群众仍心有余悸,担心其卷土重来。这些在逃人员一日不归案,人民群众就一日不得安宁。要通过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把逃犯悉数缉拿归案,防止黑恶势力再祸害百姓,给老百姓吃下“定心丸”,让人民群众安心安居安业。

  ——追捕“漏网之鱼”是牵引“十件实事”的重要抓手。“漏网之鱼”有的因“保护伞”通风报信脱逃,有的“身居要职”掌握大量犯罪信息,有的出逃前转移隐匿大量黑钱,有的出逃后非法垄断行业领域的利益链条尚未完全斩断、理清,造成相关企业经营艰难。要通过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带动要案办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等深入推进,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二、准确评估前期追捕“漏网之鱼”进展成效

  各级公安机关把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将“漏网之鱼”追捕到案,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680名目标逃犯,已抓获577名,到案率84.9%,其中境内目标逃犯已抓获554名,到案率97.4%。

  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地区不平衡,一些省份到案率达100%,个别省份到案率还不高。二是内外不平衡,境内逃犯到案率较高,而境外逃犯到案率低。这些“漏网之鱼”未缉拿归案,既有新冠疫情的客观因素,也有认识高度、工作力度不到位等主观因素。务必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自觉,坚决克服厌战思想、松懈情绪,抓紧今年最后的两个多月时间,穷尽一切办法,努力将目标逃犯追捕归案。

  三、力争完成追捕“漏网之鱼”行动目标任务

  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主要目标就是要把在逃人员一网打尽、除恶务尽,带动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应追尽追。紧盯目标逃犯清单,继续加大集中抓捕行动力度,确保到年底前境内逃犯和A级通缉令逃犯全部抓捕归案,境外逃犯到案率大幅提升。各地要继续深挖彻查,将畏罪潜逃、暂未列入公安部追逃目标的涉案人员,一同纳入追捕范围,做到不留后患。

  ——突破大案。有的黑恶组织主犯出逃,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展。要通过抓捕一批大要案件在逃人员,获取关键证据、重大线索,推动案件尽快突破,办成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打伞断财。在逃人员中有的是与“保护伞”交往勾连的关键人物,有的是组织团伙中掌管财物的重要成员。要通过追捕“漏网之鱼”到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再深挖一批“保护伞”,再收缴一批转移隐匿的赃款黑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关系网和经济基础,真正实现“打伞破网断根、打财断血绝后”。

  ——净化风气。不少在逃人员长期盘踞一方,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社会风气。要通过追捕“漏网之鱼”到案,树立法治权威,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弱项,真正起到缉捕一人、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良好效果。

  四、尽快推出追捕“漏网之鱼”行动的有力有效举措

  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决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能否深入推进的关键,务必要创新举措、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全胜。

  ——全力缉捕归案。下好追逃先手棋,继续落实“一逃一档”工作机制,对出逃人员再起底、再核实,逐案开展研判,深入挖掘线索。打好追逃信息战,充分运用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部门数据资源,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千方百计查找“蛛丝马迹”,提高追逃效能。组建追逃专业队,实行“一逃一专班”,抽调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办案人员,周密制定追逃方案,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境外追逃工作,积极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追捕外逃人员。

  ——依法加快办案。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在追逃的同时依法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力争逃犯到案后顺利侦查终结和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察取证,加快办案进度。审判机关要充实专业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效,尽可能减少因犯罪分子外逃给案件办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强“一案三查”,把黑伞黑财依法扫除干净。

  ——健全防逃机制。强化提前管控,及时调整、落实管控措施,不让犯罪分子望风而逃。堵住外逃漏洞,严厉打击偷渡活动,坚决将涉案人员管控在国门之内。加大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地下钱庄、虚拟货币等转移赃款行为力度,使黑财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

  五、强化追捕“漏网之鱼”行动的组织保障

  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增强工作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最大战果。

  ——加强组织领导。全国扫黑办、公安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实时调度追逃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省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追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办案单位要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挂账督捕”要求,确保如期完成追逃任务。

  ——加强协作配合。在情报线索上,将在逃案犯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集中研判。在境外缉拿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境外在逃案犯确保顺利遣返引渡。在案件侦办上,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落实好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确保打深打透。

  ——强化宣传发动。大力宣传“两高两部”九月份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各省级政法单位也要集中发布一批通缉令、公开曝光一批逃犯信息和境外藏匿地、大力宣传一批典型案例,迫使负案在逃的主动投案、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逃犯居住地、户籍地有关部门要向逃犯亲友宣讲法律政策,开展教育规劝,提高劝投归案率。

  ——加强督导督办。将追捕“漏网之鱼”作为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实地调度、指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追逃进展缓慢的重点地区,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强督导推动,必要时派出特派督导组督导。各省级扫黑办也要加大督导督办工作力度,推动各地追捕“漏网之鱼”行动取得新突破。

  ——加强考核奖惩。将追捕“漏网之鱼”作为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考评的重要指标,对战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对追逃不力的,通报约谈、督促整改,对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06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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