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东至县政法系统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继各支部学习研讨后,10月29日,东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全县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法规,提升干警党纪国法意识。
会上,民二庭庭长张志宏、大渡口法庭庭长陈富贵、执行局(庭)庭长汪磊、刑庭庭长陈智剑分别结合自身工作,从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交流了心得体会。
会议要求,作为法院干警,一要保持廉洁,要认清当下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时刻保持警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三要学会拒绝,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