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农民工工作时受伤,包工头对赔偿款却不认账。近日,在南谯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仅用8个工作日,终于成功帮助瘫痪在床的农民工老张讨回了3万元工伤赔偿款。
2018年7月,民工老张在工地工作时不慎摔伤,导致椎骨骨折。后经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老张构成工伤,老张找到包工头老李要求赔偿,老李承诺支付赔偿款16万元,已给付13万元,剩余3万元经老张多次催要,老李拒不支付。无奈之下,老张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包工头老李赔付老张工伤赔偿款3万元。
2021年10月15日,老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南谯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农民工案件执行专用绿色通道,快速对案件分派执行法官。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得知老张现在存在生活不能自理等困难,后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人老李居住小区,在家中找到被执行人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房产。对于执行法官的劝告,被执行人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欠债3万元,法院不会动真格执行自己。就在被执行人抱着侥幸心理,将名下的房产卖给他人过户时发现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了,这时被执行人开始慌张,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要归还全部钱款,希望法院解除对自己的强制措施。10月27日,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全部义务,现场将3万元交给了老张。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