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9日,山东省司法厅依托山东工商学院举办全省政府立法业务培训班。山东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郭金创在开班仪式上致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延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班指出,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立法工作实际,注重思考工作中的新形势、新问题,把培训中的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推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班强调,要深刻把握政府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政府立法工作价值追求,确保立法工作得民心、顺民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培训班要求,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全过程各方面,重点关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项目,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抓紧推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立法项目,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法规规章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严把立法质量关,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培训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教授李树忠,山东大学研究员冯威,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士林,山东工商学院副教授李升元进行授课。山东政法学院教授侯学勇、李克杰对理论研讨交流进行点评。7名政府立法理论研讨论文代表作交流发言。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