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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腐蚀“围猎”中突出重围? 这些基层政法单位出招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一个人在一个岗位工作久了,很容易麻痹松懈,方方面面关系熟悉了,上上下下互相关照的默契有了,廉政风险势必呈几何级增加。”

  这是一个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的感慨。政法机关的“关键少数”掌握执法司法权,如果长期在一地、一岗位工作,容易受到“人情网”“关系网”的影响和束缚,有的甚至在腐蚀“围猎”中坠入腐败深渊,造成严重危害。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连根拔起的“保护伞”——他们有很大比例是在一个地方长期任职的人。

  如何帮助干警从“围猎”中突围,避免“几何级”增加的廉政风险?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是管用有效的关键一招。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各地健全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机制,越来越多的政法干部在新岗位上走出惯性、打破传统、勇于创新,这项旨在预防执法司法腐败的机制,正在源源不断地产生新的“附加值”。

  帮助干部“突出重围”,廉政风险防范得到新加强

  执法司法腐败危害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责任重大。

  政法单位特别是基层公检法机关因工作性质特殊、业务专业性强、工作职能相对独立,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长时间任职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也埋下了廉政风险不断堆积的隐患。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各地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制度建设,狠抓落实,并结合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地域回避以及充实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力量等工作,加大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政法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交流轮岗规模范围创历史新高。

  

  黑龙江在教育整顿期间,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截至今年9月已有1303名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警进行了交流轮岗。现任北安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李占领就是其中一位,他此前在黑河市逊克县检察院任副检察长。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涉及政法系统内外方方面面,尤其需要“铁面无私”,交流到新岗位的李占领深有感触:“基层县市面积小、人口少,工作时间长了,难免会顾虑重重、工作束手束脚,这次交流到异地任职,使我能够放开手脚开展检察工作,不被人情所困,使我又找回了当初参加工作时的激情与热情。”

  长城内外、大河上下,相同的机制同步铺开,同时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浙江衢州市明确,县(市、区)公法检副职领导干部同一岗位满10年、市级公法检中层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或执纪执法、财务管理等敏感岗位担任同一职务满6年的科级干部为重点对象进行交流。根据实施细则,衢州在教育整顿中一次性交流轮岗了214名政法科级领导干部。

  大力推行交流轮岗制度,既是严管也是厚爱。安徽亳州谯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柏永生在接受采访时感叹,“我从蒙城县法院交流到谯城区法院,新的工作环境把我从过去的各种人情世故中解脱出来,摆脱了各种干扰围猎,是组织上对政法干部实实在在的关心爱护”。

  优化班子队伍结构,工作生机活力得到新激发

  随着各地全面推进基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完善领导班子结构、提升决策能力、优化干部队伍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谈到队伍建设的效果,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家恒说,“实践表明,政法领导干部交流非常重要,也很必要,这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加强政法队伍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据统计,经过轮岗交流,河北全省县级公安局局长平均年龄48.2岁,比交流前降低3.1岁;派出所所长平均年龄40.8岁,比交流前降低3.5岁。

  各地通过轮岗交流,促进了领导干部合理流动,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班子专业素养。同时,干部有序流动也推动着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强化,职业操守进一步增强。

  

  政法干部长期在一地一岗工作,容易形成思维定式,缺乏创新精神。通过交流轮岗,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直接面对新环境、新事物、新情况,必须去思考、学习、适应,自觉激发潜能、增强动力、锻炼才干。

  从浙江衢州市龙游县检察院交流到常山县法院任院长的舒燕华说,“调到常山法院,既跨区域又跨系统。我感到无论是办案思路、考虑问题角度,还是对工作谋划和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都有很大的不同,需要转变工作思路,不仅要注重惩治犯罪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要注重人权保护和社会公平正义,还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做到案结事了。”

  得益于政法干部轮岗交流激发的干事创业活力,山西临汾市汾西县的诸多重点工作得到突破,汾西政法委书记任尚锋道出其中的“底层逻辑”:新岗位对交流干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更多的是释放能量的机遇,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制定新的工作目标,拿出新的办法,创造新的业绩。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成长进步渠道得到新拓展

  “干部交流轮岗是培养锻炼干部、推动干部成长的一个好举措、好方法,特别是为我们年轻干部创造了更多锻炼的机会,搭建了提高能力的舞台。”

  这是参与轮岗交流领导干部的共同感受——增加个人阅历和磨砺,提升自我素质能力。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远景目标,对基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让干部在不同环境中丰富经历、强化素质,既有利于推动干部从单一领域专家向复合型人才转变,也有利于增强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政治处主任沙百新说,“通过交流任职,干部必须要主动适应岗位和环境的变化,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素质的培养锻炼,才能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满足新岗位的要求,这势必倒逼干部能力水平提升。”

  与能力素质同步拓展的,是青年干部的成长渠道和成长空间。党委组织部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协调,推动政法领导干部在同级政法机关之间横向交流、在上下级政法机关之间纵向交流、与其他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交流,实现人才合理流动,确保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人才选进政法队伍,尽量使被交流干部能够学有所用,发挥所长,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

  安徽亳州市谯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朱义军介绍,“在全市范围开展政法机关重要岗位交流轮岗以来,公检法领导班子实现了在更大范围内选人用人,让想干事的干部有舞台,有效解决了‘副职天花板’现象,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产生了积极影响”。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07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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