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企业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是对我们履责的监督,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我们坚决支持、全力配合纪检组开展好监督工作……”日前,在来安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县城基公司负责人表示。
实施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把推进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作为工作重点,摸清底数,倒排工期,逐步健全监督体系,优化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县属企事业单位监督质效。
精准摸清底数。为摸清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带队对全县县属企事业单位及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开展调研、全面摸底,详细了解11家县属企事业单位具体情况,为改革打好基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部门成立专题调研组,多次实地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经反复论证形成《关于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精细分类推进。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将4家县属企业和7家正科级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印发《关于调整有关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通知》等文件,分类施策推进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县委任命主要负责人、自身设有纪委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委员,纳入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截止目前,已将10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归口监督范围,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1个,实现对41名科级干部和926名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
精心培养骨干。为克服新岗位上面临的“本领恐慌”,该县及时调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案,拓宽培训人员范围,将本次改革配备和调整的县属企事业单位16名纪检干部纳入业务培训计划,进行集中专项培训。还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将新任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安排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一线进行锻炼,在实战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县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不力、执纪力度不够、权力制约不严等问题,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力度,实现将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