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果洛藏族自治州法院系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成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推行“3+2”巡回法庭模式,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牧民群众的诉讼难题,群众对法律服务方面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但是果洛州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加之交通不便,人们在寻求法律咨询、诉讼方面有着一定的困难。对此果洛中院在结合州情和地域特点,及时召开全州六院工作会议,于今年4月8日开始,着手设立巡回法庭,仅半个月的时间就联合六县基层法院在各县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同月23日,果洛中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
在解决人民群众尤其是农牧民群众的诉讼难题方面,各“巡回审判点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络站”确定专人担任巡回审判点网格联络员、专业法官作为驻点网格法官,负责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排查、诉前调解、案件受理、接待来访、就地回访、法制宣传等服务,通过网格法官和联络员有效打通司法与县、乡、村综合治理之间的网络连接,实现了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从“等案上门”向“主动化解”转变、从“坐堂审案”向“上门解纷”转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触手延伸到乡村基层。
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智建介绍,早在上世纪,果洛两级法院就通过创建“马背法庭”的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尽管受当时经济、交通、通信等诸多因素限制,只能以骑马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但实实在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巡回审判是继承和发扬“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的“马背法庭”精神,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果洛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截止目前,果洛州法院系统共开展巡回审判51次、审理案件29件、法律咨询352人次、普法宣传47场,不仅健全完善了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同时发挥了司法审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