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总体部署,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命名工作。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省公安厅决定,命名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安庆路派出所等28个派出所为2021年度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021年度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
1、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安庆路派出所
2、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三里庵派出所
3、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烈山派出所
4、蒙城县公安局小涧派出所
5、蒙城县公安局许疃派出所
6、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桃园派出所
7、灵璧县公安局冯庙派出所
8、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东升派出所
9、五河县公安局小溪派出所
10、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阜临路派出所
11、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颍河东路派出所
12、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国庆路派出所
13、淮南市公安局毛集分局毛集派出所
14、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乌衣派出所
15、明光市公安局潘村派出所
16、定远县公安局炉桥派出所
17、霍山县公安局佛子岭派出所
18、舒城县公安局杭埠派出所
19、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采石派出所
20、当涂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
21、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
22、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派出所
23、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陶辛派出所
24、泾县公安局丁家桥派出所
25、宁国市公安局仙霞派出所
26、石台县公安局矶滩派出所
27、宿松县公安局洲头派出所
28、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仙源派出所
希望被命名的公安派出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为全省新时代公安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公安派出所要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派出所工作的关键之举、实践之要,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榜样,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树牢强基固本的战略思想和“大抓基础、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大力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开创公安派出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