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防腐拒变的“护身符”。实践证明,制定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三个规定”强制填报制度的深入落实,制度执行的生命力更加旺盛,记录上级怕穿小鞋、记录同级怕伤和气、记录下级怕丢选票的顾虑逐渐消除,全国法院干警深刻意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非记别人的“黑账”,相反是对记录者和被记录者的双重保护,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各级法院在2020年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贯通全国四级法院的记录报告平台于2021年1月起正式上线,实现了记录报告、信息直报、甄别处置和研判分析等各项功能。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全国法院累计记录报告涉“三个规定”各类信息119180条,是前五年记录报告数量的424倍,“逢问必录”的自觉正在形成。
加强智能填报,建成记录报告平台
“三个规定”出台后,按照《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法院系统分别建成了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信息专库,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维护。但是,经过实践运行发现,由两个部门分别负责的专库管理模式,往往会造成对同一个问题进行重复记录、重复报告的现象,既不方便办案人员记录报告,也不方便管理部门对干预过问情况进行总体分析汇总。
为解决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经党组研究决定,建成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整合原有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信息专库,确定由法院督察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梳理分析相关信息,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违规线索的工作模式。“如果说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新建成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我认为它是一个‘多面体’”。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负责同志这样说道,“新的记录报告平台界面简单,人机融合更加友好,全国法院任何一名干警只需按照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对来自法院内外的所有干预情况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的信息进行记录报告,不必像以往那样登录多个界面,进行多次填报,大大缩短了填报时间,提高了干警记录报告的意愿。”
强制填报制度的顺利运行,需要充分考量干警在记录报告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顾虑,增强信息保护和平台管理的力度,应当成为新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高效运行的题中之意。直报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填报信息泄露,消除干警如实记录报告的思想顾虑而设立的。如果一名干警的填报内容涉及到其直接领导或者干警认为不便向其直接领导提交填报信息的,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报送。相较于常规报送系统来看,直报能更好地减少信息报送的中间环节,使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接收直报信息的法院,会定期梳理分析直报信息,在充分保障干警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做到有价值的线索条条有核查、有处理、有结论。同时,各级人民法院还加强对填报信息的管理,严格管理权限,严控信息知悉范围,严格管理纪律,使广大干警能够放心填报。
为将平台使用效能发挥最大,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设置了“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两个台账,队伍管理力度增强。与此同时,将原来只要求办案人员记录扩大为法院全体干警,实现了记录人员全覆盖。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共计3480家法院全部登录上线,54万余名法院干警每月使用该平台进行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有力抓手。
推进强制填报,推动制度落实落地
“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是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0年上半年,院党组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整改了突出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先后5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问题,并多次作出批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仅在2021年就已经主持召开4次全国视频会议,对“三个规定”的严格执行提出具体要求。
2021年1月,随着新记录报告平台的上线,全国法院规范建立了月报告制度,每名法院干警在遇到填报事项时,需要及时登录记录报告平台,做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没有记录报告情形每月也要进行一次“零报告”作为承诺。月报告执行情况也不能做表面文章,各级法院督察部门或者是承担督察职责的部门,需要及时在本院范围内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为加强对月报告制度进行分析研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规范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对本院及辖区法院落实月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梳理,每季度进行报告。为加强条线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分析制度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对全国法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通报,为各级法院及时整改问题、弥补漏洞指明方向。
2021年3月初,“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线及月报告制度运行两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第一次通报,对“未报告”法院点名到院,3月份实现“未报告”法院清零;5月25日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最高人民法院将819家连续“零报告”法院进行通报,责令整改。之后,两次发函商请有关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切实解决“零报告”问题,截至2021年9月3日,全国四级法院已经全部突破“零报告”。
在北京,创立了“三逢三必”制度机制,要求“逢案必知”“逢问必录”“逢结必报”全面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项制度措施在操作层面得到有效执行。
在湖南,全省三级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力“六个坚持”,实现了5至9月连续5个月全省三级法院全线破零。执行和维护“三个规定”成为广大干警的强烈共识。
在福建,运用清风系统,坚持“数据赋能”。推进大数据技术与审判执行业务相融合、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探索从海量司法数据中自动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常见违规违法问题,提高数据分析、线索排查、问题处置的智能化水平。
抓住问题要害,多管齐下精准发力
要让落实“三个规定”成为每名干警的行动自觉,就必须在增强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各级人民法院聚焦“关键少数”出实招、求实效,不断抓实“关键少数”的学习教育、填报工作和责任落实,仅2021年二季度,全国法院“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通过“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共计填报13685条信息,向干警积极传导敢于填报的信号。
春梅向阳开,清气满乾坤。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法官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请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10月1日,CCTV-12频道播出的《正义之星》,聚焦周春梅的先进事迹,向全社会发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时代强音。
要充分发挥正反典型双面镜作用,警示教育必不可少,全国法院以张坚等人为典型,充分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干警明辨是非,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为不断扩宽监督渠道,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内部巡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作用,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坚持治建并举,做好“后半篇文章”
2021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出台《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压实了各方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方便广大干警理解把握,《人民法院报》6月17日刊载《〈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相关问题解读》的解读文章。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后,为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各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制度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边反思、边研究、边完善,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统一、“抓常”与“抓长”相结合,不断强化制度供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建立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举措,各级人民法院形成了治建并举同发力、制度保障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记录填报不是目的,设立“三个规定”强制填报制度的重要考量,是要通过干警每次登录平台时进行填报的行为,不断强化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的行动自觉,防止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认真、审慎地处理填报系统中的有价值信息,成为各级法院督察部门当前的重点工作。督察部门积极履职,对违反“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及举报投诉核查到位,逐步建立起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本院和辖区法院查处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同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抽查案件、检查案管系统、核查信访举报等方式,不断强化日常监督。
如今,伴随着强制填报制度逐渐落实到位,法院干警执行“三个规定”的能力素质显著提升,法院队伍精神风貌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防止干预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
成效已现,典型颇多。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也走入攻坚期。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终究会转变为治理效能,推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不断拧紧,助力人民法院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高福军 尹 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