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日,面对自己即将被司法拘留关进拘留所,被执行人朱某慌忙向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2018年10月,家住定远县的朱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闺蜜陆某借款共计1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约定期满后,陆某在多次催要朱某还款未果下,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朱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陆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朱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法官上门督促朱某履行义务时,其请求执行法官帮其和陆某协商进行分期支付,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然而朱某在支付55000元借款及利息后再次失约,且消失不见,躲避执行,该院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11月2日,执行法官得知朱某回到老家后,迅速出击,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法院调解室内,朱某依旧以现在没钱、经济困难等理由搪塞,妄图拖延履行。见朱某无意履行,该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将其送至拘留所大门口时,朱某慌忙向执行法官表示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和申请人陆某沟通后,双方再次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随即,朱某家人将首批20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朱某也承诺一定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进行还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