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说“不” 严重违反可能面临刑责

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说“不” 严重违反可能面临刑责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重要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遭遇家暴,又应当如何拿起 “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个法律武器,让自己免受伤害呢?

  刘某某与王某某于1987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四个小孩,两人因经常吵打,于1999年5月经永兴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出于照顾小孩的原因,两人在离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多年来,王某某经常对刘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刘某某也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8月,王某某再次对刘某某施暴后,刘某某离家出走,不敢回家,并向永兴县妇联反映情况。

  2021年11月5日,为了避免刘某某再次遭受家暴,在永兴县妇联的引导下,刘某某来到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因刘某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庭当日立案后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对申请人刘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被申请人王某某如违反上述禁令,将面临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裁定作出后,法庭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当事人、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和妇联,并于11月9日联合妇联的同志向当地村委会干部讲解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条件、违反的后果以及村委会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责。

  对于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面对家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勇敢说“不”。永兴县人民法院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协同各个部门保障保护令的执行,向社会传递出多方联合治理、对家暴坚决说“不”的鲜明信号。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1/id/63575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