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涉粮问题103个,目前已立案9件13人,其中留置4人,在政策感召和强大震慑下,已有1人携款主动投案。这是江西省抚州市近两个月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成绩单。
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付婷介绍,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派驻机构重点监督工作项目化管理。该组将综合监督部门涉及的粮食购销监督列入重点监督项目,通过“室组地”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使得专项整治顺利推进。
针对派驻机构监督重点不够突出、监督效能不高等问题,2020年9月,抚州市纪委监委开始推行派驻机构重点监督工作项目化管理。
派驻机构结合驻在单位工作特点,围绕重点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查找“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薄弱点、风险点,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若干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将项目化管理手段和理念运用到监督工作中。
“我们主要是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推进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合力共为。”抚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罗少韬介绍。
在重点监督项目中,该市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做到“三商”:在项目申报时,共同分析单位权力运行主要风险和当前突出问题,商量重点监督备选项目;项目通过后,商定《项目实施方案》,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带头,领导班子落实责任清单,派驻机构督促落实;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商解决遇到的难题。市纪委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负责项目立项,并采取工作月报、定期调度、进度通报等方式督促落实,组织评估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责成有关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整改。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形成监督合力。
据统计,今年抚州市纪委监委21个派驻机构共向市纪委监委申报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重点监督项目24个,目前已有部分提前完成,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推进健全制度、全面治理。
“通过对派驻机构重点监督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有效化解了市直单位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进一步提升了派驻监督全覆盖质效。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受理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349件,立案审查118件,比2020年度立案总数增长7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玉椿说,下一步将边工作边总结推广这一做法。(邓增望 黄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