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提升,2021年11月1日至5日,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宋广奇一行2人赴昭通市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昭通市鲁甸县司法局龙头上司法所、茨院司法所,威信县司法局扎西司法所,绥江县司法局南岸司法所、中城司法所,水富市司法局向家坝司法所、两碗司法所,盐津县司法局中和司法所、豆沙司法所、落雁司法所等基层司法所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基层司法所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及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听取了意见建议。
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在肯定各地基层司法所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调研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4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履行好依法治县、依法治乡的各项职能,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域社会治理,推动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的重要作用。二是要聚焦司法所职能职责,抓好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支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问题。三是要聚焦重点任务,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防范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主责为目标,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管控、帮教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