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当天该院共计发放执行案款1211万余元。其中向涉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集资参与人返还案款93万余元,发放涉银行申请执行案款630万余元,发放涉个人及企业申请执行案款487万余元。
执行案款发放现场,老黄格外激动地说:“今天我从法院领到了78502元返还款,心里真的很高兴。我是一起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当年,公司老板被抓去判刑后,我们都认为投出去的钱没有希望要回来了,没想到的是,法院依法采取有力执行措施,帮助我们挽回了部分损失。”
与老黄一样喜出望外的还有老林,他和老黄是同一起案件的集资参与人,他当天从法院领取到的返还款为25244元。
当天,延平法院向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66名集资参与人返还案款共计93万余元,由于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场地所限,老黄、老林作为代表来到了现场办理领款手续,该案其余人员则被安排到了执行来访接待室,他们办理领款手续后,都按比例领取到了数额不等的返还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延平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4349件,结案3501件,执行到位金额2.67亿余元,发放执行案款2.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