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陆女士来到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诉说了一件糟心事。原来楼上住户管道漏水把陆女士家新做的吊顶和墙面损坏了,当时陆女士和丈夫情绪非常激动,当即跑到楼上找邻居理论,要求对方赔偿他们的财产损失。见陆女士一家态度强硬,楼上住户没有接受陆女士的要求,最后还说了句要不你就走诉讼程序。两家不欢而散,不仅问题没解决,还伤了邻里和气。于是,陆女士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听了陆女士的诉说,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样的邻里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人民调解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所以我们还需要跟楼上住户积极协调,看能否促成这次调解。经过工作人员一番耐心细致的讲解,陆女士意识到自己之前与邻居沟通时态度不好,没有做到相互理解、友好协商,并表示这次一定跟邻居好好商量。
经过司法所的调查核实和沟通协调,最终楼上住户陈先生也表示愿意调解。11月19日,长安路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管道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纠纷一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申请人、被申请人依次陈述事实及理由,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友好协商、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先生愿意承担因漏水造成的陆女士家墙面的维修赔偿责任,并承诺于协议达成两周内进行施工。
一起邻里纠纷就此化解,调解结果双方都很满意。陆女士和陈先生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人民调解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维护了邻里和睦,为纠纷双方省去了打官司的时间和金钱,真是好啊。这次调解只是西安市碑林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长安路司法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践行具有碑林特色的人民调解“365”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