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张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交通环境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停车区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目前,我市小客车保有量是292.4万辆,全市共有停车泊位约181万个,直接缺口达110万个。特别是中心城区泊位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大量机动车占路停放导致交通拥堵,产生交通安全隐患。停车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停车泊位规划建设缓慢,停车泊位设置远远跟不上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二是停车泊位供给结构不平衡,以占路停车的方式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三是老旧小区配建泊位不足,新建小区泊位利用率低。部分新建小区停车泊位因“只售不租”而闲置,小区车辆只能停放在周边道路。
我局交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要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对违法车辆的治理。近年来,我局相继实施了临时停车、限时停车等便民措施,以缓解人民群众停车需求。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地铁站点、菜市场、商超等公共设施周边130余个路段设置了300余个限时停车泊位;在中心城区264所学校周边道路实行了限时停车措施;在中心城区保留禁停黄线道路上的所有公交车站路段施划了黄虚线,允许出租车临时借用上下乘客;积极推进道路限时停车区域设置,在部分老旧小区周边采取了夜间限时停车措施,释放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同时,以6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为试点,在赤峰道等9条道路允许夜间停车,服务夜间经济发展。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对50处学校及其他点位门前、100个老旧小区周边规范设置允许临时、限时停车的交通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我市停车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加强停车需求调研,全力推动停车场建设,有效增加路外停车泊位数量,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市城市管理委答复:市城市管理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车需求,满足私家车合理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停车设施,鼓励支持公共交通作为出行首选方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将停车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合理测算停车需求,加快对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对外开放共享。二是充分体现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三是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地区为重点,通过挖潜、改造、激活等手段在内部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新建停车场,鼓励民间资本、企业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
二、关于合理安排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自2013年开始,我局交管部门采用SCATS系统开展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已在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完成了2055个路口的建设工作。该系统通过1台管理服务器、18台区域服务器实现SCATS平台控制路口协调,完全实现了城市交通信号联网集中控制。同时,结合我市城市路网特点和各主干道路交通流向,将中心城区道路设置了城市道路环线及射线,制定了城市道路环线控制策略与射线控制策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交通信号控制水平,2020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要节点进行全面调研评估,将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2055个路口划分为70个信号控制片区;根据主干道路各路段的交通特征和系统设置参数,共划分200条重点道路。同时,建立了外场信号配时巡检制度,安排专业交通信号巡检人员及车辆开展巡检工作,详细了解路口交通结构特点,熟悉系统参数设置,重点关注周边交通流量吸引点(学校、商场等),及时根据实际交通流量特点进行交通信号配时优化调整。特别是针对我市中心城区近几年因地铁建设大型施工场地占用道路对交通的影响,重点对施工影响区域道路的交通信号配时进行优化配置,提高了城市路网的运转效率。
2021年初,我局交管部门针对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的交通通行流量时序特点,特别是次支路口、学校门前行人过街断口、与主干道路路口距离较近的行人过街路口,开展了“一路一策”专项排查梳理。针对不同时段交通流量需求和特点,采取全时段和分时段信号灯黄闪控制,争取在平衡需求、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截至目前,已在成都道与芷江路、香港路与重庆道、马场道与浦口道、马场道与贵州路等82处路口实施了全时段黄闪控制,在建国道与平安街、气象台路平山道小学等29处路口实施了分时段黄闪控制。
从实际调整效果上看,实施黄闪控制的灯控路口交通通行效率切实增加,交通秩序及事故情况平稳正常。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继续积极跟进调研信号优化调整效果,实时统计汇总交通秩序影响及事故数据,适时根据交通流量变化特点持续优化、及时调整控制方式,确保交通信号控制取得最佳效果。
三、关于建设公交车信息系统的建议
市城市管理委答复:智能公交电子站牌是城市公交智能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公交集团在前期做了大量调研和研发工作,当前已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并在武清区部分站点试点建设,但在实际工作推动中却面临较多的客观问题。主要为:电子站牌需要依赖稳定的供电和网络通讯,而我市的公交站点大部分处于道路路边,由于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提供稳定的网络和供电,且公交站牌的产权主体尚不明确,公交站牌的设立、变更需要受产权单位等多部门管理,需要协调政府机构和相关企业共同实施。同时,由于电子站牌的建设成本较高且后期维护困难,公交集团作为公益类企业没有专项资金用于电子站牌的建设和维护。
在目前电子站牌大面积推广应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市民公交出行需求,公交集团通过自主开发APP、微信小程序和与互联网运营企业合作等方式,为市民乘客推出了公交信息实时查询服务,可通过小程序查询车辆实时位置。同时,积极拓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面应用,为乘客提供运营提示服务,满足用户出行需求,为市民公交出行提供更多的优质便捷服务,展现我市公交企业服务新貌。
四、关于在道路两旁设置充电桩的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答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公共充电桩领域,市发展改革委确立了以集充电、餐饮、休息为一体的大规模充电场站为支撑,以分散桩为补充的空间布局。2020年全市共新增公共充电桩6400多台,公共充电桩总数达到22667台,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位居第五位(前四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有效保障了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同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关于推进交通一体化的要求,与北京、河北两省市充电设施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基本建成了覆盖京津冀三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方便了百姓长途出行。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我市相关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与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接,研究推动道路两旁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持续在居民小区、社会公共等区域开展充电桩建设。同时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重点在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及公共停车场建设一批公共充电桩,保障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五、关于加强地铁建设的建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答复:截至“十三五”末,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到6条,分别是地铁1、2、3、5、6、9号线,其中地铁5、6号线组成闭合环线,运营总里程达到232公里,运营车站143座,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区主要居住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联通津滨双城的网络化运营格局,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3%,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作用初步显现。
2021年是我市地铁建设的高峰年,全市在建10条地铁线路,建设总里程达到289.4公里,在建总里程已超过我市运营地铁线路总和。202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全面完成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初期运营;二是继续加快地铁10号线和地铁6号线二期完成主体结构和区间,基本完成设备安装、装修施工,为2022年实现初期运营奠定基础;三是继续推动地铁11号线、7号线、4号线北段、8号线4条PPP线路和滨海B1、Z2、Z4线建设。
“十四五”是我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谱写新时代地铁建设新篇章。继续加快推动在建地铁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都有新线路建成开通,争取到“十四五”末所有在建线路全面建成通车,我市地铁运营里程将超过500公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