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79号提案的答复
马增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有条件的路口将右转车道与公交专用车道分开的建议。我局在实际管理中,已在中环线与气象台路、红旗路与保泽道交口采取了右转道允许公交车直行的交通组织措施,在大沽南路与解放南路交口将公交车左转车道右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道路交通实际通行状况以及公交线网调整情况,综合考虑采取相应的交通组织措施。
二、关于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车道应严厉处罚的建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交专用车道只允许专用车辆通行,但尚未对公交车不能在非专用车道通行作出规定,因此交管部门无处罚依据。为解决公交车不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问题,我局将积极与道路运输部门沟通协调,由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交车驾驶员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委答复: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驾驶员的管理,提高专用车道的使用效率。通过路面巡查、视频监控检查等措施,加强公交运营行为的日常督查,严厉查处违规驶出公交专用车道等不规范运营行为,并与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和收入挂钩,切实规范公交运营行为。同时,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社会车辆违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为的处罚力度,真正体现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性质。
三、关于将出租车纳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委答复:出租车不属于公交车范畴,因此,在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内,出租车不能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