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3号建议的答复
李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交强险保单及标识电子化在所有交管场景应用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2020年8月7日,我局启动车险电子保单工作。在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联网核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息,对于能够联网查询到的,不再收存相应的纸质凭证。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12项措施情况。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逐步推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2020年10月22日,我局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刊发《扩大机动车免检政策范围等12项公安交管新措施推出》文章,详细解读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行公安部12项措施,逐步实现交强险信息网上查询工作。2020年11月20日,我市全面推行公安部12项措施,在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已实现交强险联网核查工作,申请人在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同时,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核查保险标志时,也无需当事人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在积极落实公安部12项措施的同时,我局精心组织,多途径、全方位做好“交强险保单及标识电子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自2020年11月至今,分别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今日头条》、津云新媒体及“天津交警”新媒体等媒体平台刊发新闻13条,全力确保我市广大居民群众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红利,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结合您所提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出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福利,最大限度惠及群众。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