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房山法院开展“网购维权应知会 法典护航伴成长”普法活动

房山法院开展“网购维权应知会 法典护航伴成长”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双十一刚刚过去,你的购物车清空了么?如果还有愿望清单,还会列入双十二的计划中么?作为学生的你,更需要知道网购‘路漫漫其惊险兮’。”11月29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房山法院携手京法巡回讲堂来到房山职业学校开展“法庭+房职”法律课堂,为70余名师生带来“网购中的法律风险问题”专题讲座。

  课堂上,房山职业学校法治兼职教师、房山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李萌围绕“七天无理由退还货”“网购食品安全”“微商代购”“直播云赌石”等常见问题列举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回应了同学们网络购物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主讲人李萌提示同学们要理性消费,选择正规电商平台。“作为学生,特别是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入的时候,在网购的时候应该量力而行,不要觉得一些网店的优惠力度大,就选择一些小平台或者私人的小网店去购买一些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如果购买手机、电脑等大件物品还是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便快捷。”

  借助微信平台从事销售和代购商品活动的主体不断兴起,当下统称为“微商”,包括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和个人注册的微信账号。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的商家一般是有实体店铺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经微信平台开办方腾讯公司的认证后方可开办。而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进入的门槛低,特别是通过朋友圈卖货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纠纷,常常会出现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来逃避责任。“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创立时间较短,目前缺少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经营混乱、质量无保障、维权难等问题。所以,在选择购物平台时,李萌提示大家要尽可能地选择正规、有资质电商平台进行理性消费。

  与此同时,李萌提示大家要有证据意识,保存完整交易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更要谨防诈骗,如存疑切勿转账交易。同学们平时不要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在遇到有陌生好友添加请求时,应确认并核实其真实身份,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最后,主讲人针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和回应。45分钟的法律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同学们全神贯注、积极参与、主动发言。班主任表示,此次授课贴近生活,实用性强,为今后生活中的网络维权提供了有效实用的普法指导。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098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