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开篇就列明了公务接待的37条相关规定,这为我们街道正在开展的公务接待专项监督检查提供了有力指引。”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纪工委书记高惠萍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后高兴地说道。
清单由厦门市纪委监委编印下发,为基层有效纠治“四风”提供了精准标尺。
为持续改进党风政风,推动遵规守纪、严肃风气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厦门市纪委监委梳理了90多份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范,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分类整理倡导性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列出正面清单13类220条,负面清单13类70条。
“正负面清单对公务接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评比达标表彰等进行了分条块整理,监督检查遇到此类问题时不用再多个文件对照执行,十分方便。”厦门市思明城建集团派驻纪检组组长林小红表示,有了正负面清单,监督执纪工作效能得到了大幅提升。
正负面清单不仅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准星”,而且也成为党员干部检验自身作风的对照表。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正负面清单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对照清单内容,查找不足,及时查缺补漏,抓好整改。
同时,市纪委监委也将持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梳理、修订、完善不明晰制度,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度,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不断提升作风治理效能。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委已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更新、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配套制度10项。(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