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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社区矫正交通安全订制化教育矫治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5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社区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形成抵制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近日,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的地区开展交通安全订制化教育矫治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采用订制化方式开展,由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交警部门共同完成。交警部门整合宣传、教育资源为社区矫正机构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服务订单;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实际选择订单项目,落实交通安全教育矫治任务。

  教育矫治订单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学习、入矫宣告、警示教育基地学习、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执勤等项目,分为固定项目和自选项目两类。试点地区交警部门根据订单项目,安排交通民警进行授课、开放警示教育基地、安排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执勤活动等。社区矫正机构根据订单项目拟定教育矫治计划,完善个别化矫正方案,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固定项目,并根据实际选择自选项目。

  此次试点工作通过社区矫正机构和交警部门的协同联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将交警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向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拓展延伸,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形成惩戒效应,提高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效果。试点通知下发以来,试点地区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召开协调会,组织启动仪式、完善订单项目,紧扣强化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这一目标,探索订制化教育矫治新模式,提高队伍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全省全面推开提供示范。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sfxzyw/37297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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