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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工龄多年遭辞退,法援暖心争权益

发布时间:2021-12-05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1年11月29日,西安市市民李女士激动地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不住地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及张慧敏律师的暖心帮助,为其讨回了90093.61元的工资及补偿金。

  

  前不久,李女士心事重重地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当天值班的张慧敏律师阐述自己遇到的问题:自己从2005年4月18日便进入该单位工作,期间先后从事工程造价师、工程部经理等职务,并销售过3套房屋总价值573.4851万元,但单位在双方劳动合同期间多次拖欠李女士的工资及提成。2021年6月2日,单位突然通知李女士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离职后李女士一直没有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及提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当天接待的张慧敏律师了解了纠纷全过程后,发现李女士并无任何被单位辞退的证据。但考虑到李女士入职时间16年,如果不能争取到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就无法很好的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细致斟酌后,张慧敏律师决定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入手为李女士争取权益,指导其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向单位致函解除劳动关系,并诉至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为李女士成功争取到了8万元经济补偿金,及被拖欠的工资、在职期间的社保等共计90093.61元,李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群众利益无小事。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积极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518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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