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间万象 > 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

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5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中,充分发挥教育帮扶攻心治本作用,拓宽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内容和方式,加快矫正重心从单一教育、单纯防范向损害修复、促进复归转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因人施教、突出个性化矫正。各地在工作中,能够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心理特点、犯罪情形等因素,准确识别其矫正需求,制定针对性教育帮扶方案。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庙湾司法所坚持人性化帮教形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幸某解决实际问题,幸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又在生产劳动受伤,司法所积极及时民政部门为其申请了临时救助金6300元,引导其发挥养殖特长自主创业,发展养殖产业,昔日“浪子”变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新人”。安康市白河县西营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用心用情人性化帮教理念,帮助辖区内一名无业且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找到适合的工作,使其重拾改造信心。咸阳市旬邑县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患癌症,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旬邑县司法局得知情况后,及时进行了走访,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给予1000元救助金,同时帮助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后续救助。张某表示非常感谢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一定会坚强面对生活,遵纪守法,回报社会。

  

  结合常态化学习、推行系统化教育。各社区矫正机构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心理辅导,发挥教育治本作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安康市汉阴县司法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心理咨询讲座,做精做细认罪悔罪的入矫教育、知法崇德的日常教育、因人因事的分类教育、因时因势的专项教育、重塑人格的心理教育、培养技能的职业教育;探索推行净化心灵的感恩教育、唤醒良知的恢复教育、激发潜能的励志教育,效果明显。

  

  坚持教育引导、积极回馈社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社矫对象中广泛开展红色文化教育。立足实际,组织社区社矫对象参与植树、保洁、法制宣传等活动,成效显著。近日,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鹿苑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宣传“深化法治宣传 共创文明城市”主题法治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知晓率。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小岭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向镇防返贫救助基金会捐款5000元,传递爱心、热心公益事业,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榜样。另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唐某主动找到小岭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想给敬老院每位老人赠送一套保暖内衣。11月29日,唐某向柞水县小岭敬老院捐赠了保暖内衣、食用油等价值近6000元的物品,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奉献爱心。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扶。各地积极探索村居委会成员、调解员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矫正小组,协助做好社矫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转群结合,筑牢社区矫正工作群众基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建立教育基地97个、公益活动基地184个,就业帮扶基地93个,为社矫对象有效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193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