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北京金融法院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并座谈

北京金融法院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并座谈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12月2日,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雷运龙、副局长张守国、法官郭杰、法官助理张江南等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初探”为题进行授课。

  目前,我国有私募基金管理人24569家,基金产品数量119268只,总规模19.69万亿元。私募基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运行,事关国家金融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也是证监会和北京金融法院的共同工作目标。此次宣讲活动围绕北京金融法院在办理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展开。

  首先,郭杰法官就执行程序涉及的各类主体及其利益冲突进行了分析。执行程序会涉及四类不同的法律主体: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基金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基金管理人、作为案外人的基金管理人、作为案外人的其他基金投资人。这四类主体之间在不同程序阶段、不同场域下,相互之间会出现利益冲突。

  接着,郭杰法官又从执行法院的角度阐释了可能面临的挑战:一是执行实施的边界问题,二是如何在严格依照法条文本执行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之间进行平衡。执行法院要兼顾各方合法权益,力争实现各方共赢,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法官提示:基金产品的健康运行、各方主体收回利润是参与基金业务的各方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和最大公约数。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银行、仲裁委、法院的通力合作。他同时呼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实现对私募基金的全流程高质量管理。

  宣讲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座谈,就私募基金管理的其他相关问题以及如何加强沟通联动,共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进行了交流。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187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