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辽宁省鞍山市委举办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鞍山市委书记余功斌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滕启刚是谁?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主要负责行政审判和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在法院工作31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这是档案记载中的他。
2021年6月4日,滕启刚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办公室里,他的“老搭档”——一副碎了很久也没换的旧眼镜还摆在一堆案卷上,仿佛他从没离开,在等着他回来。
做了很多好事连身边同事都不知道
直到他去世后,很多同事才从报告会上知道了一个“陌生”的滕启刚:水性不好的他曾下水救过溺水群众,现场警察追问滕启刚的名字时,他只说了句:“共产党员没有见死不救的!”
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中,他遇到一个泪流满面的父亲,哭诉女儿被工友性侵的事,可怜那个女孩在15岁花季逢此厄运!滕启刚去了工地宿舍,环境很恶劣。滕启刚把孩子安置在亲属家。两个月后,在大家的鼓励下,小女孩逐渐走出阴影,临走时跪谢滕爸爸。
十几年前,张雪(化名)的丈夫出轨执意离婚,张雪无力挽留婚姻,又未能争得小女儿的抚养权,情绪极度低落,后查出患有胃癌。滕启刚便主动上门开导她,帮她寻医问药,鼓励她重拾生活的信心。一晃9年过去了,张雪送来了9个生日蛋糕,她以这种方式来告诉他,她活得很好。
而滕启刚却不在了。
鞍山市委追授他为“鞍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他追记一等功。辽宁高院党组作出《关于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
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用朴实语言、生动事例,声情并茂地讲述了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都参加了报告会。
23年前他的判决被最高院重新“认定”
成为一名法官前,他曾是一名人民教师,那时,作为班主任的滕老师经常把班级里几个成绩相对不好的学生叫到家里义务补课,给他们讲做人的道理。
1996年到1999年间,作为刑庭法官的滕启刚年均审理刑事案件150件。
而刚刚从事刑事审判的滕启刚就遇到了一件难办的案子。
一名民营企业家被诉诈骗,滕启刚是案件的主审法官。在审理中,滕启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作出了无罪判决。
不过,这名企业家最终还是被判决有罪。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这起民营企业家诈骗案,再审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无罪,相当于认可了23年前滕启刚的判决。
而这起案件,被誉为敲响了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一槌。
生前最后一个“头痛”案子他最终调解结案
滕启刚生前的千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然而,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还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
李梅(化名)和郭力德(化名)是二婚重组家庭,有一处共有财产被当地政府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只有郭力德一人,李梅并不知情,后下发补偿款时被李梅发现。2020年8月,法院调处中心受理了李梅要求确认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郭力德补偿的协议书》无效一案。
这是滕启刚去世前头痛了好几周的案件。
立案后,滕启刚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补偿款672万余元。紧接着,滕启刚找到综合执法局了解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是否存在委托授权签订等情况。
在调查之后,他发现综合执法局并未履行调查义务便签订协议。只要撤销该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就结了。然而,滕启刚认为,这起案件是因为家庭内部财产分配存在严重分歧引起的,简单一判,案子能了结,家庭矛盾不能解决。
于是,他将其家庭纠纷纳入案件的调解中,找到第三人郭力德与原告李梅儿子共同到法院调解此案,重新调整了补偿协议,原告与第三人也签订了调解协议。在解除冻结款时,滕启刚一并将征收补偿款为李梅和郭力德分配完毕,家庭多年恩怨就此化解。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2021年1月1日起,辽宁省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鞍山地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由千山区法院集中管辖。凡是遇到涉行政类的环境资源案件,滕启刚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再次确认案件类型,确保案件管辖无误。
今年年初,在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滕启刚代表老法官向3位新任员额法官提出寄语:“你们要接受人民的重托,担当使命,铿锵前行,在案牍之劳形中独守高洁,在丝竹之乱耳中坚守内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中,在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滕启刚的法官助理傅兴正是那3名新任员额法官之一。“一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就是他的人生。”傅兴说,他们会永远记得滕启刚,记得他的叮嘱。